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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俏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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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个时候,从不远处又走来了两个少年。

为首的是一个华服公子,手里拿着折扇,在这初秋的黄昏时候还一动一动的扇着,也不知道他倒是多热。

此人是刘西风,芙蓉镇里的小霸王。

刘西风面带揶揄,“初良,身边的那个小尾巴倒是没换,初良你说醒酒,却从正厅走到了偏僻的这里,难不成是专门来找你的小尾巴的?”

易初良最讨厌就是别人开他与叶蓁蓁的玩笑,这个怪丫头怎么配和自己传闻呢!

即使要传绯闻,也是他和白玉那样的清丽佳人配一对才对!

易初良白玉般的俊脸一皱,皱眉说道,“刘西风,你眼睛莫不是瞎了吧!我能看上她?就这个傻子都比不上白玉的一个指甲盖!”

其实,易初良是芙蓉镇公认的温润公子,但是面对叶蓁蓁的时候却总是屡屡破功,像是一个傲娇的孩子,毒舌而幼稚。

“初良,当着姑娘的面,你不能这么说!”说话的是宋胥,就是当初差点定亲的那个商户公子。

和其他公子哥比是一个善良的,就是有些懦弱,不然当时也不会被家里逼着娶亲了,而且要娶的还是芙蓉镇名声最差的姑娘。

“这是有人心疼了,我还记得去年你好像还有意求娶这个傻子来着,不过被这个傻子拒绝了,我看你是喜欢这个小傻子吧!”说着,刘西风就哈哈大笑起来。

“你……”

宋胥被气得脸色变红。

宋胥是为了帮她,却反被刘西风嘲笑,叶蓁蓁能忍受别人辱骂自己的话,但是却不会忍受别人辱骂那些帮过自己的人。

眼底掩过一丝狡黠,叶蓁蓁忽然惊呼道:“好大一只蚊子!”

在大家在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右手就向刘西风的脸上招呼过去,用了十足的力气。

只听见“啪”的一声,刘西风的脸上就落下了一个红巴掌的印子,索性刘西风皮肤是小麦色的,看得不是那么明显。

“叶蓁蓁,你竟然敢打本少爷!”刘西风好面子,如今当着大家伙的面竟然被这个傻子打了脸,这口气让他如何能忍下去。

作势就要去打叶蓁蓁。

“初良哥哥救我!蓁蓁好害怕啊!”叶蓁蓁只管往易初良身后一躲,死死地抓着他的衣服。

一方面易初良甩不掉她,另一方面刘西风又不敢真的打到易初良,这让他整个人都憋着一口闷气。

躲在易初良身后的叶蓁蓁露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辩解道,“喂,刘疯子,我刚才可是为你打蚊子!你不感激我就算了,竟然还要打我!”

刘西风吼,“你当本少爷是傻子吗,这大秋天哪里有蚊子!天这么冷,蚊子早就被冻死了!”

叶蓁蓁哼了一声,“骗人,要是像你说的天冷蚊子都被冻死了,你刚才手里拿着扇子扇风做什么!”

闻言,刘西风脸气得发红,其他人则颤抖着肩膀忍着笑意。

“哈哈哈!”易初良直接笑了出声,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直接地揭穿刘西风附庸风雅这一点。

在学堂就属刘西风成绩最差,“没文化”这三个字是刘家最不喜欢听到的,尤其是刘西风。

所以后来就养成了无论什么季节都会举着扇子附庸风雅的毛病。

刘西风此时见众人嘲笑自己,眼睛都红了,看着易初良身后的叶蓁蓁,大手一伸,就要将她拉过来。

叶蓁蓁灵巧一躲,却还没有晚了一些,广袖的袖子落在了刘西风的手中。刘西风在气头上,只管大力拉扯,而叶蓁蓁则努力向后躲去。

“嘶啦——”没过一会儿,只听到布匹破裂的声音。

叶蓁蓁的半个衣袖从肩膀处被刘西风撕扯下来,露出了一条细嫩纤细的手臂。

就算她平日装得再离经叛道,但是却也是封建礼制下教养的姑娘家,感受到手臂的凉意,一抬头就看到了拿着自己半截袖子发愣的刘西风。

一时间她也不知该如何应对,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仿佛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在她露出来的半截手臂上。

易初良将自己的外袍扔在叶蓁蓁的身上,别过视线耳尖泛红,一双俊朗的眉目也染上了羞涩的神情。

可是那张好看的唇吐出的言语却是十分的伤人,“呵,脸红个什么,不过就是烧饭的丫头,就算是你今天全脱了衣服也没人愿意看你一眼。”

说完这句话,易初良便转身离开了,见众人还愣着,没好气地回头道,“你们不走,难不成是想看这花痴?”

“汪汪!”

小黄似乎感受到主人被欺负,开始狂吠不止。

小黄身量不大,可是龇牙时的凶狠模样倒是吓坏了一众的公子哥,刚才还聚集的公子哥全都散去,只留下了面露愧疚的宋胥,张口想要说着什么。

叶蓁蓁恢复了镇静,她心中安慰自己,不过就是露出了手臂而已,她做饭的时候也经常露胳膊挽袖子,没什么的。

没什么的。

不过刚才的易初良的话对于一个女孩来说实在是相当毒舌,叶蓁蓁气得只想活活掐死他,方才解恨。

等她抱了大腿之后,一定要回到芙蓉镇好好地修理他!

宋胥见也叶蓁蓁低着头,以为她在伤心,于是出言劝慰道,“叶小姐,初良不是那个意思,他是好心想帮你解围的。平常他都是一副温文有礼的模样,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你的时候总是幼稚得很。”

叶蓁蓁心里跟明镜似的,还能是什么原因,他烦她呗。

为了表现出自己对易初良一往情深的模样,淡淡的眉毛微微一皱,一双杏眸中仿佛有眼泪浮动,千言万语到了唇边最终化成一声了叹息,“谁让我是先喜欢上的那个人。”

宋胥闻言一动。

他不知道如何劝慰这个女孩子,便想着回去和易初良好好商量一下,下一次定不要如此对待一个好姑娘了。

天色渐晚,夕阳的最后一丝光亮被夜空吞噬。

宋胥走后,岸边又恢复了平静。

叶蓁蓁卸去痴情的模样,把易初良的衣服放在地上狠狠地踩了几脚,还不解气似的,拿衣服裹着巨大的石头,扔进了河里面。

“易初良,去你姥姥的!”

发泄完脾气,叶蓁蓁无力地坐在石头上,低头看着自己的袖子。

这个衣服是婶婶给她充门面的,料子的颜色十分难找,再配一个袖子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刚才被扯掉的袖子如今还在刘西风手上。

也就是说她只能找裁缝重新再做一个秋衣。

秋天的衣服比不得夏天的便宜,一套衣服下来至少半两银子,一想到这里叶蓁蓁就觉得肉痛。

总靠着府里面的月例攒钱也不是办法,叶蓁蓁葡萄般的瞳仁转了转,边回院子边想着主意。

此时正好赶上前厅的宴会散了,贵胄公子们迟迟没有散去,叶白玉的身影摇曳生姿地出现在叶蓁蓁的视线中。

只见白玉一身白粉色的罗裙像极了仙子一样被人围在中间。

离得她最近的就是易初良,俊朗的脸上带着如玉公子的和煦温和,和刚才毒舌讥讽她的人判若两人。

两个人走在一起,就像是画上走下来的金童玉女,分外养眼。

叶蓁蓁忽然想起在江湖上,有一名叫《八卦秘闻》的报纸卖得最火。

因为每一期它都会详细地介绍某位江湖美女侠客或是美男剑客的生平,而且附带一张栩栩如生的插画。

有时候更是会刊登一些知情人士的爆料,其实就是一些花边新闻。

而在这芙蓉镇,叶白玉和易初良应该就是类似于江湖上的帅气剑客和美女侠客。

叶蓁蓁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一样,眸子倏地一亮,然后唇边不禁扬起了狡黠的笑容。

回到房间,叶蓁蓁就坐在了桌案前,手里拿着毛笔,在宣纸上挥笔写着什么。

奶娘端着红糖姜水走进房间的时候,就看到了叶蓁蓁此时双颊含羞,双手都拿着毛笔左右开弓,速度极快,恨不得长出千手一样。

一双眼睛像是见到了小钱钱一样冒了亢奋的光芒,整个人散发着说不出的诡异。

奶娘关切地走近她,担心的问道,“小姐,你在做什么?”

见到奶娘要做过来,叶蓁蓁连忙伸手,做出一个禁止靠近的动作。

然后飞快地用笔尖沾着朱砂在画像上的美人唇间抹上了嫣红颜色。

看到了画卷上相拥的痴男怨女栩栩如生后方才满意收手,轻轻吹干墨迹,如若珍宝地将画卷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

奶娘不识字,所以她刚刚写的话本就没有收起来,目光扫了一眼墨迹未干的文字。

叶蓁蓁像是对待宝贝一样继续写着小说:

“易初良紧紧地拥抱着叶白玉,像是失而复得珍宝,他似乎要将这个吸引他注意的小妖精揉进他的身体里一样。

他低头看到那张惹人怜惜的小脸,声音冰冷又深情,‘叶白玉,就算我得不到你的心,你的人也是我的。’

叶白玉奋力想要推开霸道的易初良,美丽的脸上布满泪水:‘不,你永远都得不到我的心,我的心早就死了,之前那个爱你如生命的叶白玉已经死了!’

“不,我不许你说你死了!你永远都活着,活在我的心上!”易初良霸道地吻上叶白玉,见怀中的小女人连换气都不会,他唇边勾勒出邪魅的笑容,“女人,嘴里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奶娘走了过去,看到小姐正在写字,看起来是用功读书的模样。

她脸上不禁浮现出宽慰的笑容,“小姐啊,老爷夫人若是知道你这么用功一定会很欣慰的。”

叶蓁蓁老脸一红,要是让爹娘知道自己写这种东西拿去卖,只怕能气得能把她从祠堂名册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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